浏览数量: 11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12-02 来源: 本站
1.哪些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未参加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兼职员工、个体工商户、新形式员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个人参保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离职后停止缴纳养老保险的,请及时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3.我现在很年轻,参加养老保险有意义吗?
答:养老保险是政府为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后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而采取的制度安排。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要求劳动者在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缴纳养老保险费,年老后统筹使用。实行养老保险待遇“多付多得,长付多得”政策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在全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合适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统筹基金12%,个人账户8%。年内未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不得跨年缴费(国家因疫情原因,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个人参保人员何时享受养老金?
答:个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期限不足15年的,需要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到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补缴,所以要尽快参保,及时缴费。
6.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什么待遇?
答:被保险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丧葬补贴标准是自治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死亡时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养老金标准按以下方法确定:(1)在职人员(包括个人身份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治区上一年度城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月数(包括实际支付年限和视为支付年限)。缴费期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期限超过5年且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期限超过10年且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期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发放月数增加一个月。30年以上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月数为24个月。(2)退休人员(包括退休人员)以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础,根据在职期间的缴费期限确定缴费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基本养老金每一年减少一个月,月数减少9个月。
7.我的缴费地发生变化,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处理?
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转让,在外地工作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当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互转。
8.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优势?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主选择。虽然前期支付金额较大,但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远高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范围大,后期待遇水平高,未来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9.老年人不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该怎么办?
答: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